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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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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委提示买房租房6项风险

2016年12月6日  萧山律师   http://www.htxslsfcp.com/
为保证消费者合法权益,北京市建设委员会3月15日针对房屋买卖、租赁活动发布6项风险提示。

  购房先查验两证一是在购买新建开发项目的商品房时,可登录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www.bjfdc.gov.cn,以下简称交易管理网)查询预售、现售项目的情况和房屋的销售信息,不要购买无预售许可证和房屋所有权证项目的房屋。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房屋买卖、租赁时,消费者首先要查验其在经营场所公示的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或分支机构)备案证明、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并通过交易管理网查询其备案的企业基本信息和信用信息。

  使用合同示范文本二是要仔细阅读并使用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交易管理网下载专区可免费下载)。新建商品房签约后可通过交易管理网“合同网上签约查询”栏目,查询是否进行了合同签订和预售登记备案;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时,应要求承办的执业经纪人在合同上签字并注明资格证书编号。选择性补充性条款慎重签订三是要注意合同示范文本选择性、补充性条款的签订。对合同中约定的交付条件、房屋交接、产权办理及地下停车库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归属条款,应慎重签订。应当了解项目关于公共绿地、公共道路、公共停车场、幼儿园、学校、会所等交付的时间,明确是否将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契税、物业服务费用、供暖费等作为接收该商品房的条件等内容,以避免发生合同纠纷。

  口头承诺写进合同四是不要轻信口头宣传和承诺,对开发企业广告宣传、销售人员口头承诺的事项,如果不写进合同中,会造成购房人维权困难。对以售后包租、返本销售、分割拆零等形式销售商品房的应慎重投资。以提供固定年回报、原价(或增值)回购、承诺无(低)风险投资等方式,销售公寓式酒店、分时度假酒店、酒店式公寓、酒店式办公楼、产权式百货商场、产权商铺的行为,不符合《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且“商品住宅按套销售,不得分割拆零销售”的规定,应谨慎投资。房租一次最长交三个月五是房屋租赁当事人尽量选择由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居间服务,避免租赁双方产生纠纷。若将房屋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出租或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租房,应通过银行收付租金;承租人向房地产经纪机构缴纳租金可选择每月交一次的方式,最长以不超过三个月为宜。合同争议可仲裁或起诉六是当产生纠纷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开发公司、经纪机构等企业存在违规的,消费者可以通过交易管理网进行网上投诉,或到区县建委(房管局)市场管理部门投诉。双方存在合同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照签订的合同约定争议解决方式,或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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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寓式酒店、分时度假酒店、酒店式公寓、酒店式办公楼、产权式百货商场、产权商铺……这些看上去名字有些相似的项目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一女多嫁”,也就是一套物业同时售与不同的购房人,多个购房人共同享有一套物业的产权。重庆的高档写字楼、海南的阳光海景房、塞外的草原别墅,这些进京推销的外埠房地产项目,其中相当多的一部分就是这种“一女多嫁”的物业。“花十万元,就能买下一套海景房的部分产权,每年可以使用15天,其余时间用来出租,回报率至少8%,既享受了又投资了。”分时度假酒店的推销人员往往这样说服购房人,更有甚者,告诉投资人若干年后还可以把本金返还。

  但实际情况是,经过调查,除了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以外,大部分城市的酒店客房出租率普遍偏低,盈利状况并不好,不少项目难以收回投资,这种情况下不仅投资人期许的租金回报难以实现,甚至可能是血本无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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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傅春萍 [杭州]

上海君悦(杭州)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706817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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