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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加强对服刑人员中“有钱人”“有权人”刑罚变更执行活动的监督

2016年12月18日  萧山律师   http://www.htxslsfcp.com/
最高检:加强对服刑人员中“有钱人”“有权人”刑罚变更执行活动的监督 2015-12-17 来源:新华网 浏览次数:0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出台《关于全面加强和规范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决定》,要求强化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提请、审理、裁定、决定、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同步监督,继续加强对服刑人员中 有钱人 有权人 刑罚变更执行活动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问题。 决定要求,加强刑罚交付执行和变更执行监督工作。把刑罚交付执行纳入常态化监督,及时监督纠正应当交付执行而不交付执行或者不及时交付执行,应当收押、收监而拒不收押、收监等行为。规范和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出庭监督工作。积极开展和切实加强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 最高检刑事执行检察厅副厅长申国君16日介绍,去年底,最高检原监所检察厅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厅,随着修改后刑诉法、刑诉规则的实施和劳动教养制度的废止,原来承担的法律监督职责有了大幅调整。需要一个规范性文件引领和指导刑事执行检察全面工作。 例如,在刑罚执行监督方面,原来固有的一些职责得到加强和优化了,还有一些职能 从无到有 ,如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社区矫正执行监督、强制医疗执行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等,都是新的职能。 群众对刑事执行活动中存在的 花钱减刑 提钱出狱 牢头狱霸 、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和脱逃等问题反映强烈。他们不仅关注刑事执行是否公平公正,而且关注检察机关是否忠实履行了法律监督职能,关注我们的法律监督是否及时、规范和有效。 申国君说。 据了解,此次新出台的决定明确了刑事执行检察11项主要职责,包括对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社区矫正机构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活动实行监督;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提请、审理、裁定、决定、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等。同时还对检察人员在这些环节失职渎职等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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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傅春萍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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