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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挂“我是小偷”牌子游街示众 此举涉嫌违法

2017年4月4日  萧山律师   http://www.htxslsfcp.com/

女子被挂“我是小偷”牌游街示众

2月17日,网友发帖,称某小区逮到一小偷。从发帖人的照片可以看出,该嫌疑人身穿黑色衣裤,胸前挂有“我是小偷”字样的牌子。据小区居民称,当天听说小区保安抓住了一位偷电动车的女小偷,引起小区居民围观,自己当时看见一位中年妇女胸前挂着“我是小偷”的牌子,但是谁挂的牌子自己并不知道,随后,派出所民警将该妇女带走。17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顺庆区白土坝路的该小区。据小区居民称,当天听说小区保安抓住了一位偷电动车的女小偷,引起小区居民围观,自己当时看见一位中年妇女胸前挂着“我是小偷”的牌子,但是谁挂的牌子自己并不知道,随后,派出所民警将该妇女带走。随后,记者找到该小区物管中心,物管中心负责人说,嫌疑人已移交华凤派出所,事件经过不便接受采访。通过现场走访,该小区一位工作人员称,15日下午,小区安保在地下车库,确实抓了一位40多岁疑似小偷的妇女,因为自己当天在休假,具体细节并不知情。

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非法侵害

人民法院是中国的唯一审判机关,未经人民法院审理宣判的犯罪嫌疑人任何人都不能推定其有罪,“未审先判”侵害了当事人获得辩护的权利,也亵渎人权和司法权威,给疑犯挂牌示众的做法绝不可取。小偷作为违法行为人,也有人身权利,不能受任何人的侵害,包括受害人本身,其他人更没有权利侵害。所以,即便是小偷,这名女子也有权利对侵害她的人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就是说,如果小偷诉讼,可能受伤的还是将小偷挂牌示众的市民。并且,如果在殴打小偷的过程当中,对小偷造成人身伤害或者侮辱情节,构成犯罪的可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市民碰到这种情况一定不要冲动。一定不要用违法的手段来制裁违法,而是要及时报警。小偷盗窃本是违法行为,市民抓小偷也无可非议,但出于泄愤心理将小偷挂牌游街示众或者殴打小偷就有可能涉嫌侵犯小偷的合法权益了,而小偷如果反过来起诉相关市民侵犯其合法权益,相关市民也会因为其不当行为而受到法律惩处,所以建议市民在抓到小偷之后尽快移交公安机关进行惩处,避免使用“私刑”,以免反被追究责任。


文章来源:萧山律师

律师:傅春萍 [杭州]

上海君悦(杭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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