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律师
二手房屋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买主忽视“房龄”致二手房纠纷频发

2018年1月18日  萧山律师   http://www.htxslsfcp.com/
  与期房相比,二手房具有地理位置好、价格便宜等诸多优点,是众多购房人的首选。而由于房屋中介公司鱼龙混杂、买主忽略房屋的建造时间等原因,导致因二手房交易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逐年增多。针对这一情况,海淀法院民二庭法官曾竞昨天通过剖析典型案例,提示市民在进行二手房交易中要核实房屋“年龄”, 对房源情况进行全面了解,以免自己的权益受侵害。
  案例1   中介谎报“房龄” 办理贷款遇阻
  张先生经中介公司介绍,选中了一套老小区里的房子。中介称该房屋建造时间为上世纪80年代。按房屋年限,购买该房后的贷款年限及月供数额在张先生可以承受的范围内,张先生便与卖房人签订了买卖合同,并约定张先生支付5万元中介费。
  在办理贷款时张先生却遇到了障碍,原来该房屋实际是70年代建成,而不是80年代,由于房龄较老,导致张先生的贷款年限比当初预计的短,每月的月供数额也大幅提高。
  张先生认为凭目前的积蓄和收入情况无法顺利的进行贷款和还贷,他与卖房人协商后解除了买卖合同,并赔偿了卖房人部分损失。张先生认为自己的损失是因为中介公司的谎报房龄造成的,拒绝支付中介费用,中介公司便将张先生起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中介公司未如实告知房屋房龄存在过错,但张先生未全面了解房屋情况也存在过错,法院最终判决张先生支付中介公司九千元的代理费。
  法官提示:房龄直接影响购房人贷款的年限和利率问题。现实中有些房屋由于建成年代较长或手续留存备案不完整等原因,使得房龄难以确认。而一些中介公司故意或者过失告知买房人不准确房龄,最终导致买房人贷款不利。
  所以,购房人买二手房时务必通过多方渠道查证房龄,万不可只听中介公司的一面之词。
  案例2   晚上看房签合同 白天入住遭烟熏
  李女士一天晚上由中介公司带领到一小区看了一套二手房,小区环境不错,房屋楼层、大小也正好适合。李女士很满意,当即就和卖房人以及中介公司签订了合同,并交纳了7万元的中介费。  但几天后李女士发现该套房屋的楼下有个小饭馆,小饭馆的排烟道正好对着房屋的窗户,白天小饭馆生意繁忙时,屋里的窗户都没有办法打开,否则全是油烟。李女士起诉要求中介公司退还7万元中介费用。
  法院审理后判决中介公司退还一半的中介费用给李女士,依据是“李女士在签订合同前未全面仔细了解房屋相关情况,也应承担过错责任。
  法官提示:购买二手房时,购房人应全面了解房屋各项情况,选择正确的看房时间多次看房,充分掌握诸如小区环境、周边道路状况等信息,以防后患。
  案例3   高价购买学区房 入学名额却被用
  王先生为让儿子上名牌小学,通过中介花高价在某学校附近买了一套二手房。然而王先生买房后在办理儿子入学时却被学校告知,该房的入学名额已经被他人用过,王先生的儿子无法在该校入学。
  王先生起诉要求房屋中介公司赔偿损失。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先生买房前,明确告知中介公司买房是为儿子入学,但中介公司未能满足购房人的需求,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但王先生买房前未向学校了解相应情况,也存在一定过失。最终法院判决中介公司赔偿王先生大部分损失。
  法官提示:学区房问题非常复杂,其中涉及房屋是否自带名额、名额是否用尽等诸多问题,所以买房人在购买学区房时需要谨慎,不仅要了解房屋情况,还应该向相关教育部门、学校等咨询,避免购房后子女无法入学。(午报记者李一然)


文章来源:萧山律师

律师:傅春萍 [杭州]

上海君悦(杭州)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706817283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htxslsfcp.com/news/view.asp?id=903741769305 [复制链接]
Copyright@2024

萧山律师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