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律师
合同纠纷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租赁物不归还构成侵占罪吗

2018年9月21日  萧山律师   http://www.htxslsfcp.com/

在实践中租赁是经常出现的一种民事活动,最常见的租赁活动是租赁房屋、汽车、生产设备等,而租赁产生的纠纷是非常多的,而不归还租赁物就是纠纷的原因之一,那么租赁物不归还构成侵占罪吗下面由大律师网南京合同纠纷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租赁物不归还是不是构成侵占罪

承租人将租赁物占为已有的,会不会构成侵占罪,主要看租赁物的价值,不归还租赁物的行为是否合法等情形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拖欠租金,不归还租赁物怎么处理

承租人既不付租金,又不归还租赁物的情况,给出租人造成了严重损失,这时怎样拿回租金和租赁物,对出租人而言,是头等大事。这种情况下,出租人不能采取盗抢等非法方式,应当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出租人对外出租车辆、房屋等租赁物,目的就是为了获取租金等收益,一旦承租人拖欠租金,甚至强占租赁物,必然会损失惨重。这时,出租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采取以下方式追回租金及租赁物:

1、经电话、信函等催款不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一个出租一个承租,那么承租人就应该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如拖欠租金,就是违约,就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出租人可以要其赔偿及支付违约金,同时可以在催款后,依法解除租赁合同。

如租房,承租人拖欠租金,已属违约,经出租人合理催款不付的,出租人就可以发信函、短信、邮件等方式解除合同。

此外,按照法律规定,承租人既不付租金又不归还租赁物的,已经

文章来源:萧山律师

律师:傅春萍 [杭州]

上海君悦(杭州)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706817283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htxslsfcp.com/news/view.asp?id=925429427649 [复制链接]
Copyright@2024

萧山律师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