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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敲诈妻子情人对方自杀 敲诈勒索罪的判定

2017年12月26日  萧山律师   http://www.htxslsfcp.com/

男子敲诈妻子情人对方自杀

据悉,吴堡男子高某发现妻子与男子丁某有不正当关系,高某几次找对方,随后又跑到对方的办公室讨说法,要10万元解决,否则向纪检部门告发。不想,压力之下,丁某失去联系,几天后尸体被发现。日前,吴堡法院判决,高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5000元罚款。

2015年8月14日下午,因为一分钱也没有收到,高某来到丁某办公室,向丁某索要现金,并将办公室水杯损坏,丁某随即报警,称有人在其办公室闹事,巡警大队出警后将丁某与高某带到宋家川派出所,随后双方家属也赶到派出所。在派出所,丁某承诺一星期解决。离开派出所后,有人将这事反映到了丁某所在的单位领导那里,并扬言丁某再不兑现之前的10万元就到法院和纪委告状,而且说高某可能要对丁某实施人身伤害。后丁某单位领导向丁某了解情况,丁某来后没说几句便走了,当晚失去联系。

2015年8月17日,丁某日常驾驶的大众牌轿车在吴堡县沿黄公路林业局苗圃下的黄河滩上被人发现,8月19日,在吴堡县境辛舍窠村附近的黄河中打捞出一具尸体,经确认,死者系丁某。警方调查,排除丁某他杀可能。

敲诈勒索罪的判定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对被害人实施暴力相威胁或者其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74条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务,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本罪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可以参照盗窃罪的数额标准掌握。

因此在现实中正确的认定敲诈勒索罪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敲诈勒索财物数额较大是构成本罪的要件。

(2)敲诈勒索罪和绑架罪的区别。首先以绑架相威胁,向他人索要财务的,是敲诈勒索罪;如果是绑架人质,以释放人质为条件索要财物的,或者以加害或者继续扣留人质相威胁的,索要财物的,这种情况就是绑架罪。

(3)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的区别。在行为人实施暴力威胁抢劫财物的情形,如果行为人当场使用暴力相威胁,使受害人不敢反抗,失去抵抗能力,而当场劫取财务应定抢劫罪;在以施加暴力相威胁敲诈勒索的情形,行为人扬言将要施加暴力相威胁,从而以后索取财物的应定敲诈勒索罪。因此正确区分两罪的关键是:如果是当场施加暴力相威胁强迫当事人将来给付财务的就是敲诈勒索罪;如果是当场施加暴力相胁迫并且当场劫取财物的,按照抢劫罪定罪处罚。



文章来源:萧山律师

律师:傅春萍 [杭州]

上海君悦(杭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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